全校各部门、全体师生员工,外来来访人员:
为规范校园道路交通秩序,筑牢校园安全防线,保障通行顺畅与校园环境井然有序,结合本校实际,经学校研究确定,自2026 年 6 月 1 日起,试行校园车辆停放管理规定。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适用范围
本规定适用于进入校园的各类机动车、非机动车,包含公务车辆、教职工私家车、访客车辆、后勤作业车辆、自行车等。
二、机动车停放管理
(一)固定停放车辆。已办理校园通行凭证的教职工车辆,须在指定车位停放(西苑沿环行道单边、食堂前、5、6号宿舍楼前、食堂西边有序停放,行政楼院内已划停车位内停放;东苑已划停车位及食堂前、实训楼前和9号宿舍楼南面道路上单边有序停放),严禁挤占消防通道、应急通道、人行通道及无障碍设施区域。公务用车统一停放在行政楼西面。
(二)临时通行车辆。来访公务车辆,须服从现场引导,停放至规定车位,不得驶入教学、生活片区内部道路。后勤作业车辆仅限规定时段入校作业,避开人流高峰,做到随停随走。
(三)西苑饱和车位180位,当车位停满时,门禁管理系动显示,并在门前路边提醒将车辆停放东苑。
三、非机动车停放管理
全体师生须将自行车停放至指定车棚及划线区域,做到排列规范。严禁非机动车进入楼宇大厅、楼道,骑行须遵守限速、禁止载人要求。
四、通行管理规定
校园实行限速:限速 5km/h,校园全域禁止鸣笛。 上下课高峰时段,外来车辆请勿进入校园核心区域,倡导教职工错开放学高峰期通行,礼让过往师生。
五、违规管理措施
针对违规停放车辆,将视情节分类处置:首次违规予以提醒劝导;多次违规者,依规限制校园通行权限;违规占用消防、应急通道等行为,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。凡因违规停车造成不良后果及损失的,由车辆使用人承担全部责任。
六、相关说明
本通知试行期限三个月(2026 年 6 月 1日 —2026 年 8 月 31 日)。试行阶段将收集各方建议,适时完善管理内容。
请全体人员自觉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,共同维护安全、有序的校园环境。咨询电话:0551 - 64208510。
特此通知
安全管理处 2026 年 5 月 27 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