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据《关于修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》(校学字【2021】99号)文件规定和《学生手册》P211-213认定办法,文法学院评议小组秉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全程透明原则,现予以认定结果公示。对以下名单有异议者,请于公示时间内书面或当面到文法学院108、110办公室予以反映,逾期不予受理。
公示时间:2025年 9月28日 --------2025年10月10日
文法学院
2025年9月28日
依据《关于修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》(校学字【2021】99号)文件规定和《学生手册》P211-213认定办法,文法学院评议小组秉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全程透明原则,现予以认定结果公示。对以下名单有异议者,请于公示时间内书面或当面到文法学院108、110办公室予以反映,逾期不予受理。
公示时间:2025年 9月28日 --------2025年10月10日
文法学院
2025年9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