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安徽省教育厅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-2022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》(皖教秘〔2021〕324号)、严格按照《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》、《关于做好2020-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校学字[2021]87号)文件的精神,经专业、班级国家奖学金评选小组评选,院级国家奖学金评选小组评选,现将我院2020-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结果予以公示,请广大同学监督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时间内反应。
公示时间:2021年10月8日——2021年10月13日
联系地址: 艺术设计学院院长办公室
联系电话: 13399653331
联系老师:李家宁
经各专业、班级国家奖学金评选小组评选,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小组评选,现推荐:
18视觉传达设计2班 徐静
18环境设计4班 彭祥宇
18环境设计1班 吴海生
申请国家奖学金,报学校评审小组评审。
评选结果自即日起开始公示,公示五个工作日。凡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者,请于公示时间内书面或当面到学院反映。
附件3:2020-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各学院推荐学生信息登记表(2).xls
艺术设计学院
2021年10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