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照《关于修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》(院学[2021]135号)、《关于做好2020-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 院学[2021]136号)的精神,经专业、班级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小组评选,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小组初审,共推荐洪安 等39名学生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,报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。现将名单公示如下,请广大同学监督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时间内反应。
公示时间:2021年10月27日——2021年11月2日
联系地点:图书馆五楼院长办公室
联系电话:13399653331
联系老师:李家宁
艺术设计学院
2021年10月27日